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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建筑环境与设备分会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03-16 | 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第5届全国建筑技术交流大会定于2013年11月13-15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会议期间将对获得2011-2013年度建筑环境与设备分会先进单集体、先进个人以及为分会工作作出特别贡献的企业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状、奖牌。分会根据评选条件(见附件1),在各委员会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经过理事长扩大会议酝酿讨论,初选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特别贡献企业(名单见附件2),报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并给予表彰。为吸引和激励更多理事和专业人员参与分会的各项活动,经理事长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此次分会领导不作为先进评选对象。

  特此报告。

  附件1:先进委员会、先进个人和特别贡献企业的评选条件与实施办法

  附件2 建筑环境与设备分会表彰的2013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行业特别贡献奖名单

  附件3 先进集体上报材料(部分)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环境与设备分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先进委员会、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企业的评选条件

  与实施办法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环境与设备分会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体同仁的齐心努力,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更好地调动各省市和系统委员会、企业会员和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各委员会的经验交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有效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环境与设备分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先进委员会、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企业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 先进委员会评选条件

  委员会组织健全,成员协调配合,工作开展活跃;认真贯彻分会宗旨,结合本地区或系统特点,积极落实分会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

  (1)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针对行业发展和本地区本系统实际需要,积极开展技术交流研讨、专业继续教育与培训、产品信息介绍、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并获得工程设计人员和设备生产企业的信赖和好评。

  (2)积极做好技术交流出版物的编辑出版,技术资料的编制或修订;并踊跃向分会刊物、网站等提供信息。

  (3)积极发挥专家作用,参与有关管理部门的研究课题、鉴定评审等,提出相关建议。

  (4)积极支持分会的各项工作,及时反映本委员会工作情况,并能对分会工作提出建议;按时缴纳会费;按时提交年终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