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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申报补充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03-16 | 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落实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15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分会已于2015年4月28日下发通知,各地委员会纷纷行动,组织设计人员准备申报材料。

  鉴于不少委员会难以与当地勘察设计同业协会沟通,暖通空调专业单项奖无从申报,经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协商,同意2015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申报项目增加一条新渠道,即分会下属各地方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各地的申报项目,经各地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出一、二、三等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直接上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同时抄报建筑环境与设备分会。

  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地委员会于5月30日前上报分会是否开展此项工作。

  2 、6月10日前向分会提交本地区或系统委员会的工程评审细则(参照分会评审细则制定,见附件1),同时上报评审专家名单。

  3、各地委员会于2015年7月1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上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同时抄报当地勘察设计协会和分会秘书处,并出具项目推荐公函,在评选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上加盖公章;评审结果及评审会议纪要同时发至分会秘书处。

  4、各地委员会将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于2015年7月20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前分类打包寄送至北京永外洋桥12号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100068,白小步,电话:010-66711798。并出具项目推荐公函,填写评选项目推荐表,寄送至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技术咨询部(田军,电话:010-88023446(兼传真),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一号)。

  5、本年度行业奖评选同时实行网上申报,请各地委员会通知获得二等奖以上项目的设计人员按照2015年度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行业奖网上申报说明的要求,在网上提交申报项目。网上申报上线时间:2015年6月20日00:00点至7月20日24:00。

  5、此项评审工作分会及协会没有资金资助。

  另外,为更符合实际情况和便于操作,经分会研究决定,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申报说明(含申报书)》(见附件2)“三、申报材料”中第2条改为“2、反映设计意图的主要图纸(总平面、平面、立面、剖面),图纸规格申报单位自定,以表达清楚为准”。分会工程评优文件要求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上的评优文件要求不同时,以分会评优文件为准。

  附件1 全国工 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 筑环境与设备专业)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2 评 选 项 目 推 荐 表

  附件3 全国工 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 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 筑环境与设备专业申报说明(含申报书)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环境与设备分会

  2015年5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