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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地区热改及热计量技术交流会综述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03-16 | 152 次浏览 | 分享到:

  5. 热源改造

  目前,我国进行热改的重点是放在对末端热用户的热计量改造上,以此来提高热用户主动节能的意识,但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能,最终还是要通过提高热源的运行调节来实现。因此,必须重视对热源的节能设计和改造,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锅炉房或热力站进行节能改造时,应根据供热供暖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对原循环水泵进行校核计算,确定是否需要更换水泵,以满足建筑物热力入口资用压头和系统调节特性的要求。热网循环水泵宜采用变频装置,变频调速水泵的性能曲线宜为陡降型,以利于水泵调速节能。

  (2)锅炉房和热力站需增设或完善必要的调节手段,所采用的调节手段应与改造后的室内供暖系统形式相适应。

  (3)热力站和锅炉房直供系统应安装气候补偿装置,使供热量根据热负荷的变化自动调节匹配。

  (4)热力站二次网调节方式应与户内系统形式相适应。当户内系为变流量系统时,宜采用变流量调节方式;反之,宜采用定流量调节或分阶段改变流量的调节方式。热力站的基本调节方式宜为:由气候补偿器根据室外温度,通过调节一次水量控制二次侧供水温度/回水温度,以压力/压差变化调节二次网流量;

  (5)当热源为热水锅炉房时,其热力系统应同时满足锅炉本体循环水量的要求和热源至换热器一次管网的变流量调节要求。

  (6)热源和热力站的供热量应采用热量测量装置加以计量监测,水-水热力站的热量测量装置的流量传感器应安装在一次管网的回水管上。对于锅炉进出口总管、换热器进出水管、分集水器及循环水泵进出口凡未装温度计、压力表的,应予以补装。

  (7)热量测量装置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热源或热力站的燃料消耗量、补水量、耗电量均应计量,循环水泵耗电量宜单独计量。

  二、 热改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

  1. 供暖系统选择不合理

  多数省市对既有居住建筑的热改采用了共用立管分户独立循环的供暖系统形式,既不利于节省改造投资,也不利于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热力公司收缴热费,对不缴纳热费的热用户可随时通过关闭该用户供水干管上的锁闭阀停止供热,而不影响其他热用户的正常供暖,但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业内某些专家对此提出了质疑。

  2. 热计量方法的选择不符合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

  随着我国供热计量技术的发展和热计量工程的推广,到目前为止,住宅分户热计量的方法已有最初的两种增加到六种。但是,无论哪种方法都应执行同一技术路线,即以楼栋(住宅)为对象设置楼栋热量表作为供热企业与终端用户之间唯一的热费结算依据,而楼内住户则应安装相应的热量分摊装置作为对整栋楼的耗热量进行分摊的依据。这一技术路线是近年来国内试点研究的重要成果和结论,符合原建设部等八部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行热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严格执行这一技术路线,在最新颁布的《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73-2009 第5.3.3条中,已作了强制性规定。上述规定与在每户安装户用热量表直接进行分户热计量的做法相比,一方面体现了一栋住宅(包括屋顶、东西山墙及地面等)的耗热量是楼内所有用户共同消耗的、所应支付的热费应有楼内的全体用户来共同承担的特点,能够保证对供暖费用分摊保持相对的公平、合理;另一方面,通过设在住宅热力入口处的楼栋热量表,可以判断维护结构的保温质量和运行调节水平以及水力失调情况,并可计量管网的热损失,能为判定新建和既有住宅能耗症结提供重要的依据,也有利于供热企业的合理收费;第三,可以免去将户用热量表直接作为结算表时每年所应花费的检验费及拆装费等,并可降低对户表的精度要求及成本。